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建立了举世公认的“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党形象。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党的新气象,就是党的新形象。当下,我们党正以“伟大、光荣、正确”的形象特质为底蕴底色,着力打造蕴含“笃信、初心、为民、务实、清廉、担当、革新、有为、刚毅、远见”等特质的新形象,开创形成新时代党的形象建设的崭新局面、书写新时代党的形象建设的壮美画卷。新时代推进党的形象建设,不是党的建设中的权宜之计而是长久之策,必须将其落实到制度设计、制度安排。为此,我们就要致力于建立健全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体系,建构形成党的形象建设的机制链条、运行机制。
一、内涵要义:厘清党的形象建设的概念定位
探究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前提是要从概念上厘清何谓党的形象建设;而要厘清何谓党的形象建设,就要先厘清何谓党的形象;要清楚何谓党的形象,必须得从界定政党形象入手。
1.政党形象
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属于政党形象的范畴。对政党形象的关注源自西方政治学、政党学研究,是西方学者研究政党选举过程的产物。“选民的投票行为往往受若干因素的影响:社会背景、争论问题、党派认同,以及与每次选举关联的领导人和事件。更为一般性的影响因素可能是投票者心目中的政党或候选人的形象”。
政党形象概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格雷厄姆·沃拉斯对西方选举中选民投票时行为选择性的研究,即选举中的政党形象。沃拉斯在考察西方政党选举中投票人心理及行为选择判断后,初步提出了政党形象的概念,形成了“从选民对政党的心理联想,到选民头脑中形成对政党的意象,再到政党形象”的认知逻辑。通常政党是通过引起民众的联想、激发情感关注来塑造和强化政党形象的,而且政党在其存续期间一直都在这么做,“一个政党从开始存在和活动起就不断创造新的联想来代替名字的原来含义”。
政党选举中充斥着各种非理性因素,其中,情感联想的感性认知是重要方面。这主要是基于:“政党候选人初次露面时,在大多数选民眼里只不过是一个贴着自由党或保守党名字的包。那个名字会引起色彩和音乐的联想,也会引起传统习惯和感性的联想,这种联想一旦形成,就独立于政党的政策而存在”。沃拉斯将政党选举中这种“独立于政党政策而存在”的联想称之为“意象”。他特别指出,“一个政党一经成立,它的命运就取决于人性的各种因素,慎重思考只是其中之一。政党主要是个名字,和其他名字一样,一听见或一看见就滋生出一个‘意象’,这个意象不知不觉地逐渐转变为自动理解它的意义。和在其他情况下一样,名字及其自动的心智联想能引起感情反应。政党领导人的任务就是使这些自动的联想尽可能清楚,被尽可能多的人占有,并引起尽可能多强烈的感情”。沃拉斯在此强调的政党“意象”,后来被学界称为政党形象。在政治生活中,为了刺激选民参加选举,就“需要有一种更简单和更持久性的东西,这样东西要能够被爱和被信任,而且能够在连续进行的选举中被认出是以前爱过和信任过的同一样东西;而政党正就是这样东西”。政党形象具有双重效用:之于政党掌权,它能够事半功倍,减少政党选举及执政过程中的成本付出;之于选民投票,它能够引发选民的联想和感情释放,鼓励选民展开以特定政党为指向的投票行为。
中国共产党形象
在党的六届七中全会上,毛泽东正式提出了党的形象的概念。他在谈及要不要对中国共产党改名的时候特别指出,“关于党名,党外许多人主张我们改,但改了一定不好,把自己的形象搞坏了”。
从政党政治的视角审视,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属于政党形象的范畴,是政党形象的一种形态。学术界对中国共产党形象概念内涵的界定,目前正在形成共识、趋于统一。“所谓形象,本来的含义是指事物的某种具体形状或姿态,是直观的。对一个党来说,党的形象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外在的、整体的表现”。这就指出了党的形象是党的外在性、整体性表现,是能够被认知和感知的东西。就中国共产党而言,“党的形象是党员和人民群众以及国外公众对共产党本身、党的各项活动及其成果给予的总的评价和认定”,“党的形象是指党的整体素质、性状特征、精神风貌等在社会公众眼里的抽象反映,以及党在执政过程中体现的执政理念、执政能力和执政业绩等给社会公众留下的综合印象或看法。这种印象和看法具体反映为党在国内外公众中的知晓度和美誉度”。
基于前述对政党形象概念的界定,综合近年来学者对中国共产党形象概念内涵的认知,可以作如下界定: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客观存在、外在整体表现,以及人民群众基于党的客观存在、外在整体表现而对党的综合面貌所作出的认知评价、所形成的政治态度、所采取的行动逻辑。这里需要着力明晰三个基本问题:其一,党的客观存在是一个抽象性的说法,它至少应涵盖党的静态结构性存在、党的动态功能性存在、党生存发展的环境性存在;其二,人民群众对党的客观存在的认知评价,不能仅仅局限于个体性评价,更多的应是指人民群众的群体性、整体性评价;其三,党的形象就其概念内涵而言要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党自身因素、人民群众因素、人民群众对党的评价因素。
党的形象建设
所谓党的形象建设就是指,通过革新党的结构性存在、做大做优做强党的功能性存在、聚焦提升党生存发展的环境性存在等综合举措的运用,通过合理布局、系统关照党的形象的基本范畴,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形成正确认知、正面评价、“点赞”评价,进而持续塑造、维护、优化党的正能量形象、积极正面形象的行动过程。
据此看来,党的形象建设的基本要素有四个:党的结构性存在、党的功能性存在、党生存发展的环境性存在、人民群众对党的认知与评价。其一,党的结构性存在,即党的静态结构状态、党得以安身立命的基础秉性。其侧重点在“建党”,应涵盖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基本纲领、组织体系、党内法规等。其二,党的功能性存在,即党的动态功能状态、党得以生存发展的实践形态。其侧重点在“党建”,应涵盖党的各项自身建设范畴、党的各项领导和执政行动、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等。其三,党生存发展的环境性存在,即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外部生态。其侧重点在“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应涵盖党政关系、党法关系、党群关系、党际关系等。其四,人民群众对党的认知与评价,即人民群众形成的对党的整体的主观印象和心理感受。通常人民群众对党的认知与评价是与党的客观存在、客观表现相契合,呈现正相关关系,即党的客观存在、客观表现越是良性的、理性的,人民群众对之作出的认知与评价也就越是良性的、理性的;反之,情况相反。
进入新时代,随着党的形象建设对党的安身立命、兴旺发达的息息相关性凸显,随着我们党对自身形象建设的推崇度、重视度日益走高,党的形象建设有望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一样,日益成为党的建设之基础性构成方面。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基于全党上下对党的形象塑造、党的形象建设的持续关注,基于全党上下不断强化、大力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持续行动,党的形象建设很有可能发展为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并行的一项基础性建设领域范畴。建构形成涵盖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形象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在内的“七位一体”党的建设新布局体系、结构框架,既是可预料的也是可预期的。
二、制度安排:建构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体系
党的优质形象不是自然天成的,也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党的形象重在建设。党的形象建设不是“一阵风”、不是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它是党的建设的百年大计、经常性持续性工作,是党的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大问题。推进党的形象建设,就要着眼于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致力于在建立健全党的形象建设制度要素的基础上建构形成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体系,形成以完备的制度保障规范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化格局,着力推动党的形象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目前,支撑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体系尚未完全破题,所以探究建构支撑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体系,更多是一种开创性工作。以开创性视野审视之,当下建构形成支撑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体系,重点应围绕四个基本方面展开。
将“党的形象建设制度”纳入党的制度安排
我们要将党的形象建设制度作为党的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固定下来,作为党的制度框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来定位和把握。
第一,要在党的建设制度的体系架构中创建党的形象建设制度,并将其定位为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的基础构成、基本要素。党的形象建设制度是关于党的形象维护保持、优化革新、建设推进等一系列制度要求和规范规定的总称。在党的制度体系中,要抓紧确立形成与党的政治建设制度、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党的纪律建设制度等并列并行的党的形象建设制度。
第二,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为指导原则,在党的形象建设的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着眼于相应的党内制度规定、党规的建立健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形象建设制度覆盖网,以保证党的形象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及流程都最大程度地实现有制度依托和制度支撑。
第三,既要着眼于对党的形象建设的实体性制度安排,也要着眼于党的形象建设的程序性制度设计,形成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耦合共生的形象建设制度生态。当下,党的形象建设的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基本处于“双重缺失、双面匮乏”的状态,必须坚持实体制度设计建构、程序制度设计建构“两手抓”,同时保证实体制度设计建构“先行”,形成以先行的实体制度刺激和导引程序制度的形象建设制度生发链条。
第四,待时机成熟时,可以考虑专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形象建设的决定,可以考虑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的形象塑造与形象建设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形象建设实施细则等党内规范,以专门党内文件、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的形象建设进行规制规范。
将党的形象建设要求融入党的制度规划设计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力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治党,涵盖党的政治建设制度、党的思想建设制度、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党的作风建设制度、党的反腐倡廉制度、党的纪律建设制度、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制度、党的先进性建设制度、党的纯洁性建设制度、党内民主建设制度、党内和谐建设制度等在内的党内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定型,我们党用以治党管党的制度体系架构已经初步建立起来。
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化,既要着眼于党的形象建设本身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更要注意将党的形象建设的因子充分融入党的各项建设,使党的每一项制度设计、制度安排都联通党的形象建设、闪耀着保持维护党的形象的光芒。例如,党的反腐倡廉制度在规划设计的过程中,无论是其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救济制度等均应考虑如何在其中加入维护和优化党的形象的基因,使就此形成的反腐倡廉制度既承载着规范规制反腐倡廉工作的功能,也承载着维护和优化党的形象的功能。再如,党的作风建设本身就是在维护党的形象、塑造党的形象。因此,在党的作风建设制度的规划设计及安排中,我们必须将党的形象塑造、形象建设的因子融入其全方位、全领域、全流程。
党的制度的执行须以维护党的形象为基点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党的制度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是公事公办,不能狭隘地就制度的贯彻落实而谈贯彻落实,必须考虑与党的形象及形象建设的衔接问题。其一,党的制度的执行必须以维护党的形象、推进党的形象建设为预设的前提要件。我们必须将党的形象塑造、形象建设作为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层面制度执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党的制度执行过程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动逻辑。其二,党的制度执行必须以党的形象塑造和建设为行动标准。那些有助于维护和优化党的形象和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必须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而对于那些不利于党的形象建设、不利于党的形象维护和优化、有损于党的优质形象建立的制度,必须予以坚决清理、及时废止终止。
注重对支撑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之革新
“在人类制度中,如同在人体内一样,在履行不同生存职能的各种器官之外,还存在一种看不见的中心力量,这种力量乃是生命的本源。器官看来仍像以往一样运动,然而却是枉然,当这赋予生命的火焰最终熄灭时,一切顿时落入衰弱与死亡”。这说明,当一种旧的制度不适应事物发展、形势发展之需要时,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再造、革新,否则,将产生灾难性的后果。客观地讲,用以支撑党的形象塑造、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并非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如果某些支撑党的形象建设的制度缺乏延展性、不能做到与时俱进,甚至严重背离了党的优质形象塑造和打造的要求及走势,那么就需要对这些制度进行革新。
三、运行机制:打造党的形象建设的机制链条
机制是将相关要素有机组合联结而形成的运行状态、运转过程。推进党的形象建设不能坐而论道,因此,必须致力于建立健全党的形象建设的机制,打造形成服务于党的形象建设的要素齐全、有机衔接、系统高效的机制链条。一般说来,党的形象建设的机制链条应涵盖动员机制、动力机制、运转机制、保障机制、护卫机制等重要机制形态,这些机制形态既各自发挥作用又能形成有机整体,合力支撑起党的形象建设的运转过程,使党的形象建设过程真正“动起来”“活起来”。
党的形象建设的动员机制
党的形象建设的动员机制,就是能够激发鼓励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党的形象塑造、形象建设的一系列办法与规制,以及这些办法与规制的运转过程。
第一,党的形象建设动员机制的基本面。在党的组织层面,党的形象建设的动员包括对党的上层组织、中层组织、基层组织的全覆盖动员;在党的个体层面,党的形象建设的动员涵盖对党的高级干部、领导干部、一般干部、普通党员的动员;在党的自身建设层面,党的形象建设的动员涵盖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制度建设等领域内的动员;在党的领导和执政层面,党的形象建设的动员涵盖党的领导和执政过程中的决策、执行、监督、考评等环节的动员。
第二,党的形象建设动员机制的形态。其一,经常性动员是指充分融入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党的执政的经常性、日常性工作之中的党的形象建设动员,其动员特点是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潜移默化。其二,集中性动员是指通过开展专门专题聚焦党的形象建设的党内教育动员活动而进行的关注党的形象建塑、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短时间、大规模、高强度的动员。其三,制度性动员就是将党的形象建设动员纳入制度化的轨道,对党的形象建设动员作出制度规定,并通过制度规定的宣传灌输、制度权威的有序释放,促使每一个党员、干部在动员制度的规制下积极行动起来。其四,救济性动员是党的形象建塑遇到难题、出现有损党的优质形象的问题或是面临党的形象建设危机的情势下,由党组织及时出面进行救济而形成的动员形态。
党的形象建设的动力机制
党的形象建设的动力机制是指维护党的形象、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原发性或继发性冲动的凝聚及释放过程。通常情况下,党的形象建设的动力机制是由动力要素或动力形态组成的。
第一,思想型动力。思想型动力是指党员、干部、群众在思想认识、观念理念、心理活动等主观认知层面,由于理性参透党的形象塑造、党的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而从内心深处激发的参与维护、塑造、优化党的形象的思想自觉。思想动力聚合的前提是认知到位,认知不到位就谈不上思想动力的形成。保证认知到位,就要靠党组织持续强化对党的形象建设的作用与功能的宣传教育、思想灌输,并使其在党员、干部乃至群众中真正入脑入心。
第二,利益型动力。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强调,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党的形象塑造、形象建设,最终都是要依靠依赖人来推动的,而人都是有利益欲望、利益诉求、利益追求的,由此催生出党的形象建设的利益型动力。利益型动力就是指明党的形象建设与每个党组织、党员、干部乃至群众利益的相关性,促使他们基于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而形成的参与党的形象建设的功利性冲动。
一是就党组织来讲,其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维护和参与党的形象塑造的利益动力,就是力求通过党的形象塑造和建设来巩固扩大党组织在党员、干部、群众中的组织力、影响力、领导力、掌控力。二是就党员干部来讲,他们助力党的形象建设、维护党的优质形象的利益动力,是通过推动党的形象提升来打造他们本人在党内的人格化形象,进而为他们更好地建功立业、政治进步、事业发展提供资源支撑、软件支撑。三是就广大党员来讲,其参与党的形象建设、注重维护党的形象的利益动力,是力求通过推动党的形象的保持维护,敦促自身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不断增强身在党内的荣誉感、自豪感、使命感,强化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爱党的自觉性、主动性。换言之,党的形象好,将使每一个身在这个组织中的党员从内心深处迸发出强烈的组织认同感、依附感,这就是党内同志从党的形象建设中获得的利益;反之,则一定程度意味着,党内同志因党的形象走低而在利益上受损。四是就广大人民群众来讲,其关注和支持党的形象建设、为党的形象塑造提供价值评判的利益动力,是因为党的形象建设最终指向人民群众的福祉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就是因为他们能够切切实实地从党的形象建设、形象塑造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生态利益、安全利益等。
第三,情感型动力。人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人类社会很大程度是靠情感来维系的,情感是人们做事的重要原始冲动之一。党的形象建设的情感型动力是指,党组织、党员、干部乃至群众基于对党的深厚感情而形成的维护党的形象、支持和参与党的形象建设的内在冲动。广大党员从入党开始就对党怀有浓厚感情,因而他们维护爱护党的形象、支持推动党的形象建设的情感冲动源自其内心深处。广大党员秉持着“总有些东西,比命还重要”的价值定位,将党的形象视为党的生命,甚至将其看得比个人生命还重要,时时处处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党的形象;一旦遇到有人或组织故意诋毁或损害党的形象,他们会觉得感情受到极大伤害,进而自发地与之进行斗争。
第四,担当型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定义好干部的标准之一就是“敢于担当”,力求培养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在党的形象建设上,党员干部也要讲担当、讲担责,要从担当中生发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动力。党员干部在推进党的形象建设上有了担当精神、担当胸怀,就会勇敢地担负起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责任,就会将推进党的形象建设当作自己的事务来看待;就会把个人形象与党的形象、把党的人格化形象与组织化形象融为一体,自觉不自觉地将党的形象当作自己的形象来爱护维护,把任何损害诋毁党的形象的行为都看成是对个人形象的损害;就会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压力感、紧迫感投入党的形象建设中去。
党的形象建设的运转机制
党的形象建设的运转机制,是指以党的形象“重在建设”为指导所展开的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的党的形象建设行动过程,是党的形象建设的一整套规则与办法得以落地的动态展示。党的形象建设的运转机制,其主要形态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问题导向型运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强化问题意识、问题思维,特别指出,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党的形象建设的运转及展开不是盲目、随意的,也应该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问题思维,围绕研究和解决党的形象塑造、党的形象建设中存在的现实紧迫性问题、关系长远性问题展开。问题是党的形象建设的逻辑起点,是开展党的形象建设的工作重心和主攻方向。在党的形象建设的运转机制上突出问题导向型运转,应坚持和把握的基本原则是:党的形象塑造、党的形象建设中有什么问题就去研究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去研究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最紧迫就要首先去研究解决什么问题。
第二,做优做强型运转。党的建设无止境,党的形象塑造、党的形象建设也就无止境。党的形象不是一成不变的,党的形象塑造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党的形象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所以,党的形象建设运转机制的基本形态就是做优做强型运转,持续强化狠抓党的形象建设以不断优化党的过硬正面形象。这主要受内在、外在两方面动因的支撑,内在动因主要是力图建立精益求精、好上加好的政党形象,这在很大程度表现为党的形象建设主体的主动而为;外在动因主要是基于党的生存发展、治国理政所面临的形势环境使命任务的变化之要求,根植于不同时代、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历史阶段的世情国情党情变化之要求,这在很大程度是党的形象建设主体的被动而为。
第三,群众外压型运转。人民群众是党的形象的评价和认证主体,也是党的形象建设的人格化压力源。人民群众对党的认知和评价是客观的、正面的,由此塑造形成的党的形象就是正面的乃至优质的;反之,如果人民群众对党的认知和评价是消极的、负面的,由此塑造形成的党的形象将是负面的、反常的。所以,党的形象建设的运转自然内含了人民群众施加的外在压力。正是基于这种外在压力,党的形象建设归根结底要走群众外压型路线。
第四,过程控制型运转。推进党的形象建设是一个过程,党的形象建设的运转必须施以严格的过程控制,由此形成的机制运转就是过程控制型运转。党的形象建设就其过程展开而言,涵盖了决策、执行、监督、反馈、整改、优化等环节和流程。过程控制型运转就是将党的形象建设的过程分解到党的形象建设的所有环节,形成党的形象建设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运转闭合体。过程控制型运转既涵盖对党的形象建设的整体运行过程的宏观控制,也涵盖对党的形象建设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的微观控制,是宏观控制与微观控制的有机统一。党的形象建设的整个过程好比是一条流水线,而其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就是流水线上的“零部件”。如果流水线上的某一点、某一段出了问题,影响到的就不仅仅是这个点或这一段本身,很可能是整个流水线的正常运转。因此,党的形象建设的过程控制型运转,既要关注整体性运转过程,更要关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的运行状态。
党的形象建设的保障机制
党的形象建设的保障机制,是用以保障党的形象建设正常规范运转的条件、措施和办法的有效组合运行状态,涵盖对形象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责任落实保障、环境氛围保障、督促考核保障等。
第一,组织领导保障。推进党的形象建设首先是作为形象建设主体的中国共产党的责任,是党自身的分内职责。党的形象建设的决定权、主导权、主动权也都在党。党的形象建设是关系党的长期执政的大事,在全党层面必须有领导、有组织、规范统一地展开,不能各自为战、各搞一套。为此,我们就必须强化党的形象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对党的形象建设作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系统部署,对党的形象建设的过程有效掌控,对党的形象建设的效能作出组织化认定与评估,可以有效把握党的形象建设的全局及走向,切实保证党的形象建设过程的可控性。其一,在治党管党的过程中,必须将党的形象塑造、党的形象建设纳入工作范畴,作为关系治党管党全局的重大问题来研究和对待。其二,为将党的形象建设纳入组织化、专门化轨道,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考虑在党内设立专门的“党的形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立常设性的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党内的主要职责是专门负责研究推进党的形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其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的形象建设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党的形象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保证党的形象塑造、形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健康有序推进。
第二,责任落实保障。党的形象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能不能最终落地,关键要看抓落实的情况,尤其是要看对党的形象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如果对党的形象建设负有组织领导、抓落实责任的组织或人员不能充分担负起应负的责任,那么,党的形象建设的过程就很可能是无人负责、处于“无人驾驶”状态,其目标任务将难以实现。责任落实要做到四点。一是要勇于担责。在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过程中,各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要有担当精神,把该担负的责任担起来、担到位,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二是要“讲认真”。责任担当是一件相当严肃的事情,必须认真对待、认真负责,必须讲认真。要按原则办事,不能拿原则做交易;要按规则办事,不能弃明规则而立潜规则;要按良知办事,做人做事做官要知荣辱、要合乎道德道义、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按党性办事,牢记党员干部姓党,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党员身份。三是要“抓紧”。在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过程中,各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抓责任落实一定要“抓紧”。强化责任落实是一项严肃性的工作,必须一心一意地抓住抓紧抓牢,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自欺欺人。对党的形象建设负有组织责任、领导责任,负有抓落实责任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必须将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时刻牢记“不抓不行,抓而不紧也不行”。四是失职要问责。在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各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因抓党的形象建设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本着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强化失职问责。
第三,环境氛围保障。党的形象塑造、党的形象建设需要在一定的环境氛围中才能顺利进行,因而我们要首先在党内层面,然后在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营造支持拥护党的形象建设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舆论环境,不断通过良性环境氛围的外在影响力向党的形象建设过程输送正能量、扩大正效应。其一,要树立“维护党的形象光荣、损害党的形象可耻”的荣辱观,并使之作为一种理念要求融入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和行动中。其二,党员干部要带头维护党的形象,支持和参与党的形象建设,在党的形象维护上为群众、为社会作出榜样,形成示范效应。其三,党员干部在维护党的形象上要加强联系沟通、通力合作。在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过程中,党员干部要从维护和塑造党的形象的大局出发加强联系沟通、深化合作。罗尔斯指出:“由于每个人的幸福都依赖于一种合作体系,没有这种合作,所有人都不会有一种满意的生活,因此利益的划分就应当能够导致每个人自愿地加入到合作体系中来,包括那些处境较差的人们”。因此,党员干部在维护党的形象上加强合作,既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其四,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的崇高形象,网络媒体要注意维护党的形象,形成推动党的形象优化、强化党的形象塑造的正向舆论,不断为党的形象建设输入正能量、树立正气。
第四,督促考核保障。严格规范的督促考核是推进党的形象建设的有效抓手,也是党的形象建设的有力保障。毛泽东指出,工作抓落实,“全面规划,几次检查,年终评比,这是三个重要方法”。推进党的形象建设,上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负有督促、检查、考核责任,下级党组织、党员必须经常性地接收到来自上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的督促、检查之压力,以有效防止党的形象建设变成一场“承诺掷地有声、践诺鸦雀无声”的空对空表演秀,应使其自始至终感受着无所不在的考核压力。其一,要将推进党的形象建设列入对各级党委、领导干部抓党建的业绩考核范畴,作为其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其二,各级党委、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抓好党的形象建设是本职,不抓党的形象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的形象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抓党的形象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压力感。
党的形象建设的护卫机制
党的形象塑造、形象建设的过程并非完全是遵照计划、预期进行的,也并非都是一帆风顺的,可能会遇到某种预料到或难以预料的棘手问题、负面事件。例如,在处置某些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可能由于统筹性不够、方法不得当、措施不得力等导致群体性事件乃至突发性危机事件发生,进而对党的形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有的地方或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言语或行为失当失范,被网民跟帖热炒成为网络热点,使得社会舆论短时间充斥网络空间,进而可能演化成损害损毁党组织、党员干部形象的网络舆论事件;或有的国外媒体借助某些特定事件或问题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大肆造谣中伤,诋毁党的国际形象等。上述情况一旦出现,就凸显维护党的形象的紧迫性,凸显对党的形象建设进行护卫的紧迫性,同时呼唤尽快建立党的形象建设护卫机制。
党的形象建设的护卫机制应涵盖三个基本点。一是平息事态。拉低党的正面形象的棘手问题或负面事件出现后,我们要调动有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作出快速反应,努力控制事态,把可能扩大化的事态冷却平息下来。二是协商应对。确认拉低党的正面形象的棘手问题或负面事件发生后,要从维护党的整体形象的大局出发,坚持开门听取意见,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共谋化解之道。必要的时候,协商可以涵盖政党协商、党与群众之间的协商、党与媒体之间的协商、党与有关社会各方的协商等多个层面。通过深度协商可以群策群力,从而形成对拉低党的正面形象的棘手问题或负面事件的综合应对之策。三是消除影响。通过卓有成效的应对行动,使得影响党的形象的事态基本平息下来以后,我们要借助媒体的“议程设置”对党的形象进行正面宣传引导、以正视听,把棘手问题或负面事件对党的形象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