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的5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其中,“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既是对过去5年伟大成就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未来新征程上全党全社会提出的根本期待和总体要求。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前进必须一以贯之。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经过长期探索,一次又一次碰壁、觉醒、突破,才得以成功开创并不断发展的,它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命运,“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具体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旗帜,是道路,是伟大事业,还是制度保障。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伟大旗帜,规定和引领着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党的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之后,从党的十三大开始一直到党的十九大,7次代表大会报告的主题词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是在这一伟大、团结、胜利的旗帜的引领下,我们才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行。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道路。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适合时代发展要求并取得巨大成功的唯一正确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伟大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我们的一切奋斗与创造,归根结底都是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也好,“四个全面”也好,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规划与布局。第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制度保障。经过几十年建设、创新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发展成为具有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体系,构成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这四个方面充分说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地位,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不动摇、一以贯之。
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就是一部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奋发有为的历史。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前进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全党全社会在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同时,必须对党的事业始终充满激情,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才有可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事实也正是如此。纵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这一历史正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奋发有为,进而不断书写民族史诗、创造人间奇迹的历史。进入新时代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全党全社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打赢了脱贫攻坚战等一个又一个重大“战役”,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重大难关,经受住了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才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推向前进。
新征程上必须继续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前10年,我们的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这些值得我们深深为之骄傲与自豪。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躺在历史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事实上,新时代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涵盖领域的广泛性、触及利益格局调整的深刻性、涉及矛盾和问题的尖锐性、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的艰巨性、进行伟大斗争形势的复杂性,都是前所未有的。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我们一刻也不能有。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专门强调,“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到,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对于精神懈怠的危险,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当前,我国已经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特别是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将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进行宏观展望,并重点部署未来5年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遥望前方,任重而道远。我们别无选择,唯有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不断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继续奋斗。
(作者为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大学基地教授,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