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集团全面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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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京能集团把安全生产作为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叫响安全发展理念,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近日集团发布《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危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四项安全管理规定,四项规定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以绩效考核、全方位对标为手段,以人为本,秉承“安全为天、风险预控、持续改进、本质安全”的理念,全面构建“预防为主、实时监控、及时化解” 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集团持续稳定发展构筑了一道坚实稳固的屏障。下面就四项制度中重点条款予以解读。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目标:
发展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保障型”企业。
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员工人身造成重大伤害、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类事故。
安全生产主要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群伤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特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全厂停电及严重危害电网安全的事故;不发生垮坝、垮塌事故;不发生大面积停止供热事故;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及因本企业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发电企业超过500万元、其他企业超过300万元的事故。
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和电网事故;部门(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理念:
安全为天、风险预控、持续改进、本质安全
组织:
集团公司系统:成立以企业行政正职任主任、分管副职任副主任,各部门正职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机构正职担任,副主任由安全监督机构副职担任。
集团公司系统投资和控股的建设项目:安委会由项目法人企业负责召集成立,项目公司行政正职担任主任,副主任由施工、设计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师担任,安委会其他成员由项目公司有关负责人和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参加。
《危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原则: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组织:集团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集团公司行政正职任应急委主任,副职任副主任,应急委成员由集团公司各部门正职和各企业行政正职组成。集团公司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常设在安全与科技环保部。
措施:着眼于预防,防患于未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各企业要利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手段,认真开展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工作,全面掌握本企业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危急事件的应急准备:
应急演练:单项演练、组合演练和全面演练。
应急响应程序: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过程。
监督、检查的内容:管理人员对应急工作的认识;应急管理情况;应急教育、培训情况;危急事件应急演练情况。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用于氢气、天然气、氨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和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液体的运输、贮存、使用的安全管理。
易燃易爆气体系:氢气、一氧化碳、乙炔、甲烷、乙烷、丙烷及硫化氢等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上述气体的某几种混合物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也属于易燃易爆气体范畴。属于GB 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危险物品第2类。
易燃液体系: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60.5℃或开杯试验闪点≤65.6℃,如:汽油、煤油、柴油等。属于GB 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危险物品第3类。
当系统中易燃易爆气体置换空气,或空气置换易燃易爆气体时,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之间置换入惰性物质如氮气、二氧化碳等以避免易爆性混合物形成。应安全储存、使用、管理有潜在爆炸危险的易燃气体、液体。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按规定一级重大危险源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二级重大危险源每二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估,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各企业每年第一季度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工作,并提出《安全评估报告》,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与科技环保部。
各企业要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各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设施,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或监控设施有效运行,并落实监控责任。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设施应作为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内容。
家、行业标准:
水电厂大坝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做好坝体监测、水文观测和定期检验工作。大坝机械、液压和控制系统等要结合机组检修,作为重点监督内容,认真检查和维护,做到机构灵活、无卡涩,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火力发电厂灰坝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下发的灰坝管理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一般为电力勘测设计院)进行监督和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坝体监测,保持坝前干滩,保持坝体护坡完整,定期巡视,做好灰坝保卫和宣传工作,确保灰坝安全。落实防止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
发电厂升压站是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要按照所在电网的要求,认真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服从电网调度命令、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检定工作、落实防止污闪的技术措施、落实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加强对隔离开关的检修和维护,防止支持瓷瓶的折断;
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对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氢罐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
火力发电厂应划定油区,主要包括:燃油罐、油泵房、装卸区。油区的设计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立不低于2米高的围墙、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配置泡沫消防系统。每两年检查一次燃油储罐下部、底部罐体腐蚀情况;每年抽查不少于5个燃油母管弯头厚度;燃油系统检修时抽查燃油母管焊缝数量不少于50%,如发现问题应全部检查;
电梯、生产现场炉内检修平台、汽(水)轮机车间桥式起重机械、斗轮堆取料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塔吊及其他大型施工机械等必须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要做好定期检验工作。操作、检修和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炉内检修平台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主管生产领导组织的安全验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使用。在检修平台上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斗轮堆取料机的安全检验,如地方技术监督部门不受理,可要求设备厂家负责检验。
临时使用的吊栏,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承力部件;吊栏上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并使用专用的保护绳;严格控制吊栏载重量。
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库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燃烧和灭火特点分开存储。根据物体的特点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