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集团继续围绕“四个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实施“能源为主、适度多元、产融结合、协同发展”的业务组合战略,实施“立足首都、依托京津冀、拓展全国、走向世界”的空间布局战略,努力提升综合实力,努力提升服务首都发展能力,努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着力建设成为管理模式先进、盈利能力稳健、人才队伍精干、绿色安全高效,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首都综合能源服务集团。
第八十九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相关业主应当及时采取修缮以及其他消除危险的安全治理措施。
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可以由物业服务人报经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意,或者按照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约定,代为维修养护或者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费用由业主承担。
经鉴定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停止使用,立即搬出;拒不搬出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责令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搬出,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的,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强制搬出,并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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